2014年广州市民防办公室直属事业单位招聘4人公告

2014-02-08 16:54:22阅读:0地区:广东电脑版

考试总成绩采用百分制。总成绩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者,按照分数高低排列名次,择优录取。

(一)笔试

1、笔试内容: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笔试范围为申论和专业内容。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占考试总成绩的30%。

2、笔试时间:2014年3月9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时。

3、笔试地点:广州(详见准考证)。

4、笔试要求:笔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才具备面试资格。

(二)资格复核

2014年3月28日进行资格复核,通过资格审查者方可参加面试。参加资格复核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学历学位证书(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的,需同时提供广东省学历鉴定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专业资格证书,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等招聘岗位要求的证明材料,已婚人员还应提供结婚证明和计划生育证明。上述材料必须是原件,缺少者原则上不得参加面试。资格复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1、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占考试总成绩的70%。

2、面试对象人数根据招聘岗位按1:5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名单。

3、面试时间:2014年4月15日上午8:30时前抽签确定面试顺序,9:00时开始面试。

4、面试地点:详见“广州市民防网”的通知公告栏。

(四)成绩

考试总成绩和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广州市民防网”的通知公告栏上发布。

五、体检

在考试总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依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统一到用人单位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

六、考察

考试、体检结束后,聘用单位人事部门到拟聘人员工作单位或学校进行考察,了解拟聘人员的情况。

七、确定拟聘人员及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广州市民防网”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将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岗位确无合适人选的可空缺。

八、聘用

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经考核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又不同意用人单位调整工作岗位的,用人单位有权单方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岗位要求的,正式聘用。

九、本公告由广州市民防办公室秘书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杨晓明 电话:020-86119980

周运平 电话:020-36750058

李林娜 电话:020-36750036

投诉电话:020-86119905

传真:020-36750013  020-86119903

电子邮箱:mf86119905@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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