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天津市实验中学招聘3人公告

2014-01-23 17:36:55阅读:0地区:天津电脑版

报名时间见学校网站(http://www.tjsyzx.cn)通知,应聘人员应于规定时间登录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其中教育经历由中学开始填写。

2.资格审核

①我校将统一安排时间进行应聘人员的现场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分学科进行,具体学科时间安排见天津市实验中学网站通告。

②地点:天津市实验中学(河西区平山道一号)

应聘人员请携带: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个人简历;

③个人简历中所涉各类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④教师资格证(正在备考者,需提供已考科目成绩单);

⑤本科及研究生阶段的成绩单(加盖学校公章);

⑥能证明个人工作经历和工作能力的相关材料。

3.通过现场资格审核的人员,校方将给予网上确认并审核通过。审核通过人员缴费后从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招聘岗位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不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将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四)考试(2014年4月)

1.笔试:应聘人员持身份证、准考证于规定时间到我校进行笔试。笔试科目为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总分为100分(其中专业知识占70%, 综合知识占30%),笔试内容不指定参考用书。未按时参加笔试视为本人放弃应聘。

2.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并在学校外网公布。

 

3.面试:一是模拟授课,考生须进行现场模拟讲授,由考官根据试讲情况给出分数;二是现场答辩,考生回答涉及心理、英语及教育教学综合素质的相关问题,考官根据回答情况给出分数。面试总分为100分。

4.计分:考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成绩5:5的比例进行加权计算总成绩。总成绩60分为及格线,超过及格线的考生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较高者排前。根据综合成绩排名,确定复审人员,并在学校外网公布。

5.复审:复审分两部分进行:一是进班授课,应聘人员须按照我校要求,事先准备授课内容,面向教学班级现场教学,由考官根据教学情况给出分数;二是组织实施教育活动,应聘人员将我校提前通知并事先准备的教育主题,面向学生群体,组织现场主题教育活动,由考官根据教学情况给出分数。复审总分为100分,80分为合格。复审不合格,学校可依据实际情况,从报考本职位考生中按照综合成绩排名由前到后依次递补进行复审。

(五)体检(2014年5月)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照招聘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在我校指定的市三级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对因应聘者本人自动放弃或非因组织原因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等原因产生的职位空缺,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等额递补。

(六)考察(2014年5月)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七)公示(2014年6月)

我校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招聘信息发布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报批与备案(2014年6月)

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在公示期一周内将拟聘人员情况报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九)聘用(2014年6月)

学校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拟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或其他情形导致招聘岗位空缺时,应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依据应聘者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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