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天津市实验小学招聘5人公告

2014-01-23 17:37:06阅读:0地区:天津电脑版

天津市实验小学2014年公开招聘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确保我校2014年招聘工作顺利进行,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10〕74号)、《关于印发<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0〕10号)文件精神,制定以下招聘工作实施方案。

一、学校简介

天津市实验小学是教委唯一一所的直属小学,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学校坐落在和平区柳州路28号,随着近年来学校办发展的需要,和对教师队伍专业化的要求,我们欢迎有志于从事教育事业的天津市优秀人才加入我们的队伍,共同努力把我校建成高质量、有特色、现代化,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名牌学校。

实验小学是全国首批“现代化教育技术实验学校”、“天津市素质教育示范校”、“天津市3A学校”、“天津市落实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示范校”。

二、招聘原则

我校2014年招聘工作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我校2014年拟招聘语文教师2名,音乐教师1名,美术教师1名,体育教师1名。

四、招聘范围及对象

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具体要求见《2014年天津市实验小学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详表》)

五、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教育事业,热爱教师职业;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和工作能力;

6.应聘教师岗位人员须持有教师资格证(应聘时正在备考者,可先参加招聘,如未能如期取证,将不被录用。具有博士学位人员可放宽);

7.英语达到与学历相当的水平,有较强的英语口语能力。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校在读(全日制)非应届高校毕业生;

3.在以往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宜录用的人员。

(三)各岗位具体报考条件

2014年天津市实验小学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详表

岗位 人数 专业 学历 其他条件
语文教师 2 中文及相关 本科及以上 学士学位及以上,大学英语四级(425分及以上);高考前须具有本市户籍。
音乐教师 1 音乐教育及相关 本科及以上 学士学位及以上;本市户籍。
美术教师 1 雕塑专业 本科及以上 学士学位及以上;本市户籍。
体育教师 1 体育教育及相关 本科及以上 学士学位及以上,乒乓球、羽毛球优先。本市户籍。

六、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制定和上报招聘方案

我校在经过核准备案的岗位结构比例范围内,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制定招聘方案,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二)发布招聘公告

待招聘方案批复后,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安排,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tjpnet.gov.cn)、天津实验小学校园网(http://www.tjsyxx.com.cn )发布招聘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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