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纪律与监督
(一)遴选工作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全面接受社会的监督。
(二)严肃遴选工作纪律。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严肃处理。
1、报考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材料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的;
2、报考人员在遴选、考核过程中有舞弊行为的;
3、报考人员所在单位负责人不如实提供表现情况或伪造有关档案材料的;
4、工作人员在遴选、考核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反遴选工作纪律的。
对违反公开遴选纪律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资格,宣布遴选无效;对已下文的,一经查实,退回原单位;对在遴选工作中的工作人员违反遴选工作纪律的,视其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附件:
1、忠县公开遴选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职位表(暂未公布)
2、忠县公开遴选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报名表(暂未公布)
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忠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忠州镇人民政府
201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