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重庆市忠县机关事业单位遴选2人公告

2014-01-23 14:10:42阅读:0地区:重庆电脑版

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忠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忠 州 镇 人 民 政 府

关于公开遴选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

简 章

根据《忠县公开遴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公开遴选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及名额

本次遴选面向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册人员。共遴选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2名。

二、报名条件

(一)参加遴选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

2、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业务水平高;

3、具有与遴选职位(岗位)相同的个人身份和经费供给渠道;

4、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遴选。

1、受处分期间的;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涉嫌犯罪正在被调查或者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程序

(一)发布简章

在忠县电子政务内网、忠县红岩网发布遴选简章。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4年1月27日至1月28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地点:

县安监局应急救援中心,联系人:蔡艳,联系电话:54213319 ;

忠州镇人民政府组织办(504号),联系人:黄莉蓉,联系电话:54239557 。

2、报名要求

符合条件的人员在忠县电子政务内网、忠县红岩网上自行下载《忠县公开遴选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报名表》(附件2,A4纸双面打印)由本人工整填写,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现场报名,报名时交验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照3张。

报考人员须如实准确填写各项报考信息和提供相关证件,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真而造成的一切后果,概由本人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单位,5年内不得再次参加遴选。
 

 

遴选计划数与实际报名数比例原则上须达到1:2及以上。

3、领取准考证

经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凭本人身份证于2014年2月7日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三)驾驶操作考试

1、考试时间:2014年2月10日上午9:00

2、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3、考试科目:内容为车辆驾驶现场操作,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遴选程序。

(四)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按遴选人数的1:2确定。

1、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分析能力、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急应变能力等,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遴选程序。

驾驶操作考试和面试由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实施。

(五)成绩计算

总成绩=驾驶操作考试×50%+面试成绩×50%

(六)成绩公布

驾驶操作考试、面试成绩在忠县电子政务内网、忠县红岩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四、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考察人选。如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以下顺序确定:驾驶操作成绩高者优先、驾驶执照高者优先。

由用人单位负责考察工作,考察重点为德、能、勤、绩、廉。考察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考察结果为基本合格及其以下等次的,不能进入下一遴选程序。

五、试用与调动

1、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试用人员,拟试用人员名单在忠县电子政务内网、忠县红岩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试用的人员,县人力社保局按照有关规定向拟试用人员所在单位发试用通知,试用期为3个月。

2、试用期间,由试用单位进行管理,并负责对其德、能、勤、绩、廉的综合表现严格考核,试用期满后向县人力社保局报送试用期间的综合表现及试用合格或不合格的书面报告。试用期满,对试用合格的发调动通知;对试用不合格的,书面通知试用人员回原单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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