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公示和聘用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将在文山人社网(www.ynwsrs.gov.cn)、富宁政务网(www.ynfn.gov.cn)、富宁人社网 (www.ynfnrs.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填写《文山州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规定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拟聘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所分配单位报到,办理有关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相关纪律要求
(一)招聘工作由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县人社局做好指导协调工作,县纪检监察局全程指导和监督。
(二)工作人员与考生有回避关系的,实行回避。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工作人员资格、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警告、记过、开除等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对违反考录纪律、填报虚假信息报名或在考试中弄虚作假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解除合同,予以清退;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监督电话:富宁县纪委监察局 0876-6128396
附件:1.富宁县2014年度事业单位紧缺人才招聘计划表(暂未公布)
2.富宁县2014年度事业单位紧缺人才招聘报名登记表(暂未公布)
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