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 考核
考核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对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进行考核,并核实考核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若出现考核不合格的,根据报考人员岗位成绩的排名顺延下一名考生进行考核。
九、公示
对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在临沧市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
十、监督
加强对招聘工作的监督,请市第一纪工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招聘过程进行全程监督指导。
十一、聘用
经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聘人员,临沧传媒集团根据有关规定报市委宣传部和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相应待遇,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临沧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