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内蒙古乌兰察布丰镇市教师招聘公告

2014-01-16 17:29:28阅读:0地区:内蒙古电脑版

9、面试时间、地点在丰镇市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四)考核

1、考核工作由丰镇市招聘领导小组负责;

2、考核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表现;

3、考核人数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

4、考核通过审阅拟聘人员档案材料和了解现实表现等方式进行。对考察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考察人选资格并不予体检,由此出现的缺额从参加应聘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体检

1、进入考核的人员在市招聘领导小组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在丰镇市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2、拟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出现缺额的,按照本专业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一)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丰镇市人民政府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二)聘用人员实行聘用管理,用人单位法人代表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必须在丰镇一中任职5年,方可调离。否则,不予办理调离手续;

(三)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10天内不报到,不签订聘用合同视为自动放弃;

(四)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纪律和监督

(一)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二)公开招聘工作期间,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者,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五)联系电话

教育局:13847404536

一 中:13514848282

附件:丰镇市2014年公开招聘全日制研究学历教师专业及名额设置表.xls

丰镇市公开招聘研究生学历教师

领 导 小 组

2014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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