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总分须达到70分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3)面试结束后,同一职位报考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成绩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遵义医学院校园网、遵义医学院公开招聘系统以及遵义医学院人事处网站上公布。
2.总成绩计算
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总成绩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遵义医学院校园网,遵义医学院公开招聘系统以及遵义医学院人事处网站上公布。
(八)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职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职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等原因造成缺额的,空缺岗位不予递补。同一职位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的列为体检对象。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九)考察
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形之一者,报省人社厅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在读的非2014年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8.截止2014年6月31日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9.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10.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1.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十)公示招聘结果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报考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遵义医学院校园网,遵义医学院公开招聘系统以及遵义医学院人事处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七天。
在公示期间,经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暂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录用人员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十一)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五、纪律说明
(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在省教育厅以及遵义医学院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遵义医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公开招聘工作,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报考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三)学校人事处联系电话:0852-8609555
学校纪委监督电话:0852-8609655
六、未尽事宜由遵义医学院商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
本方案由省教育厅负责解释。
附件:遵义医学院2014年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要求一览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