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东佛山顺德区中小学招聘307名教师公告

2013-12-26 21:23:12阅读:0地区:广东电脑版

(3)具有硕士学位或双学士学位者,必须具有1年以上与应聘专业对口的教育教学经验或企事业工作经验。

五、招聘程序及要求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根据招聘单位设定的报名形式和时间进行报名(详见招聘单位公告)。按照招聘条件和单位实际情况,各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递交的招聘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于2014年1月8日前完成。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环节。

 

(二)面试

面试在2014年1月9日—1月14日期间进行。面试由区教育局指导,各镇(街道)教育局、中小学校根据相关要求制定面试方案,向应聘人员公告后具体组织实施。面试方案包含面试考核小组成员、面试内容、面试形式、面试时间分配、面试评分标准和计分办法、面试成绩公布方式等。面试分初试和复试,初试合格者进入复试环节,初试只作为一个筛选的环节,初试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面试初试形式和内容由各镇(街道)教育局、招聘学校自行研究确定。有条件的招聘单位可以安排所有应聘人员直接进入复试环节。

面试(指复试,下同)形式可采用说课(试教)、答辩、教师基本素质考查等形式,考察应聘对象的综合能力。面试主要考察和测评应聘对象的基本教育素质(包括仪表仪态、教育理念、语言表达能力、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心理素质等)和教育教学能力(包括专业知识、操作技能等)。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

各招聘单位分岗位(学科)成立7人以上(人数为单数)的教师招聘面试考核小组,考核小组成员一般由学校行政、学科组长、骨干教师代表和面试专家组成。(面试考核小组也可由镇<街道>教育局直接组建)。

(三)笔试

在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对象中,根据个人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笔试人选数与招聘职位数(2n+1):1的比例(即笔试人选数=<招聘职位数×2>+1)推荐人员参加笔试。参加笔试人员名单、信息及面试成绩由镇(街道)、区属学校统一报区教育局。同一岗位(学科)招聘职位数2人及以上的,若推荐参加笔试人选数未达到上述规定差额的,则相应减少招录人数。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学科)。

笔试由区教育局组织,以闭卷形式进行。实行全区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统一阅卷。试卷总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基本文化素养和相关教育法律法规等知识。笔试时间安排在2013年1月19日上午9:00时—11:00时。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

区教育局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笔试成绩达到全区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按报考学校和岗位(学科)从高到低排序。

(四)笔试成绩公布和复查

笔试成绩于2014年1月20日在顺德教育信息网上统一公布,1月22日前接受考生成绩复查。复查成绩由考生向招聘单位提出申请,汇总后报区教育局进行复查。

(五)公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在笔试成绩达到全区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应聘对象中,按面试占60%、笔试占40%的比例计算综合总分。按综合总分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与招聘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若出现综合总分成绩同分现象,则比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高分者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2013年1月23日在顺德教育信息网上公布。

(六)体检

进入体检人员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按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进行体检(与其他批次招聘的体检统一时间进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在顺德教育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七个工作日。

(八)录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提交教师招聘有关纸质材料,由区教育局、区人事部门审查后按常规办理毕业生接收手续,学校实行聘用,签订聘用合同。毕业生报到时需持有《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新聘用的毕业生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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