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东省公安边防总队接收应届毕业生简章

2013-12-17 19:07:10阅读:0地区:广东电脑版

  (五)必须通过公安部政治部统一组织的接收地方院校毕业生入警考试及总队组织的面试、心理素质测试、体能测试和身体检查及政治审查(考试、测试地点在广州市)。

  (六)志愿入伍后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现役军官法》,服从组织分配,个人5年内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退役申请。

  (七)同等条件下,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优先接收:

  1、中共党员,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和曾服役的毕业生。

  2、德、智、体、能、绩综合测评成绩在本校本专业前十名的。

  3、具有篮球、乒乓球专长或在专业应用方面有突出表现的。

  4、参加过省部级或全国性各种比赛并获奖的。

  5、品学兼优、体魄健壮、有管理素质潜力且适合到部队基层指挥岗位工作的。

  6、广东籍生源,熟练掌握粤东、粤西当地方言的。

  三、接收程序及时限

  接收工作包括以下程序(时间安排如有变动,以网站即时通知为准):

  (一)宣传动员与报名(2013年11月至12月20日) (责任编辑:广东华图)

  (二)全国统一知识能力考试(即笔试,含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心理素质测试(2014年2月下旬)。

  (三)政治审查(2014年3月至4月底)

  (四)草签就业协议(2014年5月至7月上旬)

  (五)档案复审(2014年7月底至8月初)

  (六)办理接收手续、报到,参加入伍集训(2014年8月底至9月初)

  四、入警待遇

  (一)根据公安部有关规定,接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时间从当年 6 月 30 日算起。经培训合格后任命为武警现役警官或专业技术干部(大专毕业生任命为正排职、少尉警官;本科毕业生任命为副连职、中尉警官,硕士研究生任命为正连职,上尉警官)。

  (二)按照任命的职务等级确定工资标准,每年定期增资一次,并随着职务和警衔的晋升而增加。

  (三)享受现役干部公费医疗待遇和军人职业保险、住房分配或住房补贴等。

  (四)入伍后,符合随军政策规定的,即可办理配偶、子女随军随队手续;若配偶、子女是农村户口的,可转为本人工作地城市户口。

  (五)入伍后,未婚的每年享受 30 天探亲假,已婚且夫妻两地分居的每年享有 40 天假期;已婚且夫妻同地的,除正常节假日外,每年还有 20 天的公休假。

  (六)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带薪离职培训、进修、休假、探亲、治病疗养。

  (七)大学生正式入伍后家庭享受军属待遇,其它待遇按照国家和军队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五、注意事项

  (一)接收对象按照择优选拔的原则,从签订接收协议到完成集训前实行全程筛选淘汰;与总队签订接收协议后,在入警培训过程中本人强烈要求终止协议的,总队将在收取违约人的违约金、培训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后,撤销其入伍手续,退回原籍或毕业高校。

  (二)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名或未参加统一考试、各类测试者均不列为接收对象;

  (三)报考人员禁止重复报名参加部队招收,在全国公安现役部队(含边防、消防、警卫、特侦等)范围内仅限报一个单位,凡重复报名的考生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责任编辑:广东华图)

  六、报名方法

  报名时间:即日起到2013年12月20日。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者认真对照上述条件,不符合上述接收条件的谢绝报名,报名者请登录http://www.gdbfzs.cn广东省公安边防总队接收地方大学生信息网,自行填写报名信息(报名者请提供报名真实信息,虚假信息一经核实取消报名资格并通报所在高校),并根据网站提示完成报名工作。报名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需接受资格审查,通过审查者一般在7个工作日内显示审查结果,不再另行通知。

  注:报名界面需上传个人近期一寸证件照、《新生录取名册》(需加盖档案馆或学生处印章)、《成绩单复印件》(截止目前的所有科目),请考生提前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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