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东省公安边防总队接收应届毕业生简章

2013-12-17 19:07:10阅读:0地区:广东电脑版

  (二)海警部队接收专业及数量

人 数 学 历 学科门类
研 究 生 本 科 大 专 哲 学 经 济 学 法 学 教 育 学 文 学 历 史 学 理 学 工 学 医 学 管 理 学 公 安 专 科
80 1 71 8     7   9   3 47 4 2 8

  硕士研究生学历专业需求:国际法专业。

  大学本科学历专业需求:哲学、法学(含法学、外交学、思想政治教育)、教育学(教育学、运动训练)、文学(汉语言文学、英语、日语、新闻学、播音与主持)、理学(心理学、应用心理学)、工学(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电气工程及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土木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轮机工程、航海技术)、医学类(临床医学、针灸推拿)、管理学(会计学、财务管理)。

  大学专科学历专业需求:侦查、治安管理。

  符合报名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可根据自身专业等实际,在注册报名时选择报考广东省公安边防总队或广东省公安边防总队海警部队。 (责任编辑:广东华图)

  二、2014年具体接收条件及范围

  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把政治标准放在第一位,择优接收。具体条件是:

  (一)接收对象必须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录取,属于国家招生计划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接收对象所学专业必须在规定的接收范围之内。

  下列毕业生一律谢绝报名:

  1、广播电视大学、函授大学、职工大学、业余大学、自修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非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2、职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民办大学、独立学院、成人高校毕业生;

  3、普通高等院校招收的委培、自费、定向毕业生;

  4、军队院校为地方培养的毕业生;

  5、有国(境)外学习经历的毕业生;

  6、在校学习期间,必修课程重修和补考累积4门(含4门)以上或1门以上补考不及格的毕业生;

  7、往届生、结业生、肄业生、中专起点大专生、大专起点本科生、预科生、未获得学位的本科以上毕业生;

  8、被作留级处理或中途休学超过半年(不含应征入伍)的毕业生,在校期间因违反纪律或其他原因受过处分的毕业生;

  9、体育专业单独招生(含特招)的毕业生。

  (二)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接收对象必须政治合格,现实表现良好,入伍态度端正,志愿献身公安保卫事业。必须是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符合公民应征入伍的政治条件。具体按照教育部、公安部、总政治部《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2001]政联字第1号)执行。 (责任编辑:广东华图)

  (三)学习成绩平均良好以上。接收对象必须按时获得毕业证书,本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必须按时获得相应的学位证书。入警后具有胜任本职工作所必需的理论水平、科学文化与专业知识、组织指挥能力。

  (四)身体健康,未婚(研究生除外)。身体条件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总参、总政、总后 [2006]6号)有关规定和标准。大专毕业生的年龄不超过22周岁(即1992年9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生的年龄不超过24周岁(即1990年9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毕业生的年龄不超过29周岁(即1985年9月1日以后出生)。少数民族毕业生,年龄可放宽1岁;曾经服现役的毕业生,年龄可放宽2岁。计算年龄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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