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津南区教育系统2013年面向社会招聘教师实施方案

2013-12-17 13:29:33阅读:0地区:天津电脑版

(四)资格原件审核:笔试结束后,按聘用职位的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聘用职位招聘人数与笔试合格人数1:3的比例进入综合素质面试和专业能力考试(笔试合格者不足1:3的,笔试合格者全部进入综合素质面试和专业能力考试)。进入综合素质面试和专业能力考试的考生,按照津南人才在线和报名网址通知的时间携带以下材料按照规定的时间到津南区教育局五楼会议室进行资格原件审查:
1、2014年应届毕业生需携带毕业生推荐表、身份证、学生证、英语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下载打印的报名表(一式2份)。
2、往届毕业生携带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户口本、身份证、英语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下载打印的报名表(一式二份)。
资格原件审查不合格和规定时间未到场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取消参加综合素质面试和专业能力考试资格,所空缺的人员从报考本职位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五)综合素质面试:考生回答综合素质考察组的考官提出的问题,考官根据回答问题的情况给出分数。
(六)专业能力考试:进入专业能力考试的考生,现场抽题进行试讲课,由专业能力组的考官根据考生试讲课的情况给出分数;报考音乐、体育、美术和学前教育职位的人员在试讲课的基础上,还需进行专业技能测试。专业能力考试结束后,报考音乐、体育、美术和学前教育职位的人员按照试讲课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各占50%合成专业能力考试成绩,没有进行专业技能测试的职位,试讲课成绩即为专业能力考试成绩。
(七)综合素质面试、专业能力考试中的每一项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有一项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体检。综合素质面试和专业能力考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八)体检:综合素质面试、专业能力考试结束后,按照笔试、综合素质面试、专业能力考试成绩4:2:4的比例合成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聘用职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果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职位聘用计划的情况,依次以试讲课、综合素质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选。
体检由津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聘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招聘单位或报考者对初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初检结论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按照有关规定,不进行复检的项目除外),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应聘者本人体检不合格、自动放弃或非因组织原因不参加体检等原因产生的职位空缺,经津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共同研究确定是否递补,如需递补,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递补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参照体检时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办法确定递补人员。
(九)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教育局会同用人单位根据聘用职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工作表现等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
(十)确定拟聘用人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根据笔试、综合素质面试、专业能力考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根据该职位拟聘用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列顺序,由考生依次选择具体招聘学校。
(十一)公示:津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天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津南人才在线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由津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审批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办理审批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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