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安徽省六安市寿县寿春镇人民政府招聘公告

2013-12-09 17:14:56阅读:0地区:安徽电脑版

对因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缺额的,按照考试合成后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可递补一次。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八、考察

考察工作在县人才交流中心的指导下,由寿春镇人民政府实施。主要对被考核人选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可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可递补一次。递补体检及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九、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一周。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寿县人社局办理审批及相关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聘用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层次的学历、证书等证件材料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公示结束后,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十、待遇

按照县政府办寿政办【2013】5号、寿政办秘【2013】119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有关事宜

1、监督检查。本次招聘考试严格遵照《安徽省人事考试工作规则(试行)》及保密、回避等相关规定,坚持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严肃考风考纪,严格实行考试责任追究制,确保招聘考试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进行。

为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落实报考者和社会各界对招聘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县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实行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对有关工作人员违反招聘原则,不按规定程序操作的行为,要立即制止并责令改正;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宣布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录用资格、通报所在学校或单位等处理;对违反招聘纪律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公告解释。本《公告》由寿春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3、信息查询。到寿春镇查询、查阅。

4、培训用书。自备。

5、联系电话:寿县镇:13966308869、18919767270

监督电话:县人社局:0564—4027192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寿县寿春镇人民政府

2013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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