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安徽省六安市寿县寿春镇人民政府招聘公告

2013-12-09 17:14:56阅读:0地区:安徽电脑版

寿春镇人民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县政府办寿政办【2013】5号、寿政办秘【2013】119号等文件精神,经县政府批准同意,2013年寿春镇环卫所、渣土执法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服务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寿春镇环卫所6人(其中驾驶员5人,辅工1人),环卫渣土执法大队7人

三、招聘条件

驾驶员要求B2以上驾照,2年以上驾龄,年龄45周岁以下(1968年1月1日后出生),初中以上学历,身份健康,男性。驾驶证加分:B1照加2分,每高一档加2分;驾龄加分:驾龄2年以上每增加一年,加0.5分(从取得B2照时间算起);年龄加分:45周岁以下每小一周岁,加0.5分。

辅工要求年龄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初中以上学历,男性。

环卫渣土执法大队男性5人,女性2人,均为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后出生),高中以上学历。

以上人员均要求为寿县籍,下岗失业人员或就业困难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报名人员同时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被辞退的公务员或被开除的公职人员未满五年的,不得报考。

四、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2013年12月12日—14日。

(二)报名地点:县人才交流中心(城投大厦十一楼)

(三)报名所需材料:

1、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驾驶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2、提供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4张。

考生报名时所提供的证件资料,以及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五、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县人才交流中心会同寿春镇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通过资格复审的,核发《准考证》,报考者于12月16日到县人才交流中心领取《准考证》。报考者持《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到指定的考场参加考试。

六、考试

 

1、笔试。渣土执法大队考试内容为环卫及渣土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主要包括《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寿县城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管理规定》及《细则》等);辅工考试内容主要为初中语文基础知识;驾驶员考试内容主要为驾驶基础理论《科目一》、《科目四》。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驾驶员总成绩为笔试成绩+加分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名单。因故出现人选缺额的,在应聘人员中,按考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可递补一次,递补时间另行通知。

出现考生合成成绩并列,以主观题得分高低确定排序。

七、体检

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人社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有关规定,由县人才交流中心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所在体检医院体检专用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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