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河南许昌襄城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检验测试中心招聘公告

2013-12-09 17:15:43阅读:0地区:河南电脑版

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内月基本工资1200元,其他福利待遇和在编员工相同,试用期满后工资待遇按聘用单位制定出台的有关制度执行。

六、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军召

联系电话:0374-3584671

地址:襄城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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