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考核由万安县人社局负责,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核。
4.对体检、考核前考生提出放弃等出现的空缺岗位,按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体检、考核后,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等而出现的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五)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确定的拟聘用人员由万安县人社局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不影响聘用的,由万安县人社局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聘用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六)其他事项
1.考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体检人员名单等其它未尽事宜,届时将在万安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wanan.gov.cn上公布。
2.公开招聘工作由万安县纪检监察机关实行全程监督。
3.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万安县人社局 0796-5839805
监督电话:万安县监察局 0796-5710355
附件:
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