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聘用待遇
经试用合格人员,由合川区市政园林管理局、合川区交通管理委员会、合川区公安局聘用为非在编人员,享受合川区非在编人员相应工资福利待遇,并按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六、本简章由合川区市政园林局、合川区交通管理委员会、合川区公安局会同区人才中心负责解释。
合川区市政园林局 合川区公安局 合川区交通管理委员会
二○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五、聘用待遇
经试用合格人员,由合川区市政园林管理局、合川区交通管理委员会、合川区公安局聘用为非在编人员,享受合川区非在编人员相应工资福利待遇,并按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六、本简章由合川区市政园林局、合川区交通管理委员会、合川区公安局会同区人才中心负责解释。
合川区市政园林局 合川区公安局 合川区交通管理委员会
二○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