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安徽省宿州市萧县残疾人就业服务所招聘公告

2013-12-06 15:47:40阅读:0地区:安徽电脑版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成绩60分为最低控制分数线,凡笔试成绩达不到60分者,不得入围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

笔试成绩公布:通过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xxrsj.gov.cn)进行公布。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依据笔试成绩分职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出名次,并在笔试达线人员中分职位按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若出现与最后一名入围面试人选笔试成绩相同情况的,则同时入围面试人选。

 

2、面试的组织:面试工作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

3、面试的方式:面试工作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4、若实际入围面试人数未达到入围比例数时,则面试成绩须达到65分以上者,方可入围体检、考察程序。

参加面试人员每人缴纳面试费80元。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最终考试成绩的合成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6:4比例加权计算为最终的考试总成绩(最终结果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并按拟聘职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合成考试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排序;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专业知识》成绩高分优先排序)。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考察人员的确定:根据拟聘人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合成成绩排名顺序,分职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2、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察事项: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资格条件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考核。

4、人员的递补: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职位缺额的,按本职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每一环节最多可递补一次。

(五)公示和审批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公示一周。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和安徽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组织领导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萧县纪委(监察局)的指导监督下,按安徽省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组织实施。萧县纪委(监察局)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本次招聘的笔试、面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本招聘公告由萧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7—5027073(人社局)。

附件:公开招聘县残疾人就业服务所工作人员职位表.doc

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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