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笔试
①记者编辑岗位考生到新闻现场进行采访,采访结束后写一篇新闻稿。
②摄像记者岗位考生到指定现场拍摄电视画面并写一篇新闻稿。
③后期制作岗位,考生对电视素材进行剪辑,使其成为一个完整的作品。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70%。
(2)面试
根据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开考比例为1∶2的按1∶2)按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
采用结构化面试,注重对考生综合素质、能力水平、个性特征、适应程度等方面进行考核了解,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线。
2.电视播音主持1、电视播音主持2岗位考生采用专业面试,面试分为演播室播音和现场出镜两部分进行,成绩各占50%。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60分为合格线。
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按总成绩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笔试岗位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费用自理。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体检、考察放弃或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从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通过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丽水广播电视总台网站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又不说明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试用期结束前凭非农户口证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服务期为5年。
本次招聘工作在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指导、监督下,由丽水市广播电视总台组织实施。
本公告由丽水市广播电视总台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8—2667009、2667032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丽水市广播电视总台
201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