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招聘纪律
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纪委、监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考试、考核等招聘工作的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参考人员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对相关的工作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信息发布官方网站:宜都市民政局网站/
联系电话:0717—4822257(宜都市民政局办公室)
监督电话:0717—4830898(宜都市民政局纪委)
特此公告。
宜都市民政局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四日
五、招聘纪律
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纪委、监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考试、考核等招聘工作的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参考人员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对相关的工作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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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