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州大学招聘118名高层次人才公告

2013-12-06 15:55:45阅读:0地区:广东电脑版

公开招聘聘用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实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试用期为半年,聘用期间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继续聘用资格。

三、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纪律要求及其它事项

(一)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第139号令)和《广州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问答(一)》(穗人社发[2010]128号)文件精神为指导,实施本校本次的公开招聘工作。学校成立公开招聘专家委员会(由我校主管人事的校领导、各相关专业的专家、人事纪检负责人组成)。负责统筹安排以下工作:

1、招聘计划的制订及招聘工作的实施,包括受理应聘人员的报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审查等;

2、确定试教专家小组、面试考官小组成员(由用人部门主管领导、组织人事与纪检部门领导、相关专业的专家及教研室教师等有关人员组成)。

3、对进入试教或面试阶段的应聘人员进行思想政治素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体现、工作业绩、实践经验的综合测评考核及最终评分。

4、根据应聘人员的成绩及体检结果确定聘用人选。

(二)招聘工作的纪律要求:

1、在进行公开招聘过程中,如出现工作人员中有与应聘人员是亲属关系的,按有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2、严格按照要求做好保密工作;

3、招聘条件、程序、结果做到公开透明;

4、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行政处分;应聘人员,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招聘工作的其它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所涉及到的年龄要求具体解释为:年龄在2014年1月1日前未满年龄要求周岁或2014年1月1日当天刚好满年龄要求周岁生日为符合资格条件。

2、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申请。

3、在中国广州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官网和广州大学人事处网页上公开发布招聘公告。

4、公开招聘工作纪检监察联系电话:020—39366042。

附件:广州大学201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正高_ 海外博士_学术团队)资格条件表.doc

广州大学人事处

2013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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