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澄迈县监察局、澄迈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澄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招聘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根据考核对象的考核和体检结果,分职位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确定拟聘用人选;根据澄迈县各乡镇安全监督管理所37个职数应聘人员的考核和体检结果,分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两类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择岗,即优先选择所属工作单位,确定拟聘用人选(如出现考试综合成绩并列的情况,参照确定入围考核人选做法);将拟聘用人选名单在海南省澄迈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chengmai.hainan.gov.cn/)“公告公示” 栏目发布,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接受群众监督。
(二)聘用审批。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的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澄迈县监察局和澄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查处理。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应予核准。
澄迈县监察局、澄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只对公示期内反映的情况进行核查,逾期不再受理举报。为维护应聘人员权益,举报人必须实名举报。
举报电话:
澄迈县监察局:67622228
澄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7615385
对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签订《劳动合同》,并签订《最低服务年限承诺书》,原则上在我县工作时间未满 5 年(含试用期)的不得申请调离我县。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合同的变更、违约责任等其它事项按《劳动合同法》、《海南省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办法》等规定执行。
(三)受聘人员待遇。受聘人员纳入澄迈县财政预算管理事业编制,享受与澄迈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等工资福利待遇。
七、其他
招聘工作由海南省澄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98-67615385
传 真:0898-67615099
办公地址:海南省澄迈县金江镇文明路124号
附件1:海南省澄迈县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附件2:海南省澄迈县事业单位2013年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xls
澄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