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县民政局关于招聘机关驾驶员的简章
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招聘忠县人大机关非在编小车驾驶员一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员性质
本次招聘的驾驶员属于非在编聘用人员,主要从事机关驾驶工作。
二、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高,无违法违纪劣迹;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及敬业精神,五官端正,形象气质佳,驾驶技术过硬,无交通事故记录;
3、年龄40岁以下(1973年12月30日后出生);
4、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5、限男性,身高1.65米以上;
6、持有B类或A类驾驶证,连续10年以上从事驾驶工作。
三、有关待遇
工资参照行政机关临聘人员待遇执行,另按国家规定享受有关保险和出差补助。
四、报名有关事项
报名时间、地点、方法:
报名时间:2013年12月3日至12月4日12:00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报名地点:忠县民政局办公室
咨询电话: 54232237 联系人:田家国
报名方法:应聘人员现场提供身份证、户口薄、驾驶证、学历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报名,所提供的全部材料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应聘人员联系电话如有变更应及时告知联系人,否则后果自负。
五、考核办法
采取资格审查和实际驾驶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六、其它事项
聘用者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