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安徽省黄山市歙县中学、广播电视台招聘公告

2013-12-04 16:40:46阅读:0地区:安徽电脑版

考察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考察。实施考察时成立考察工作小组,每组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通过查阅档案、听取有关方面意见、与本人面谈等方式,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作出评价并写出书面考察报告。

七、签约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情况,在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一周。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拟聘人员名单、《县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批表》、人事代理人员“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等证书、考察材料、体检表、公示材料、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报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审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14年1月24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执业资格、基层服务项目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必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有关事宜

本次招聘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

本公告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及考务电话:0559-6513244(县人社局事业股)

监督举报电话:0559-6519489(县纪委监察局)

附:歙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

中共歙县县委组织部

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三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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