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浙江嘉兴嘉善县教育局招聘公告

2013-12-04 16:42:16阅读:0地区:浙江电脑版

嘉善县教育局嘉善县2014年度学前教育及义务教育优先招聘教师实施意见

局属各学校(单位)、各镇(街道)中心幼儿园、成人学校、各民办学校:

为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均衡发展,拓宽教师引进渠道,满足我县学前教育及义务教育学校对优质师资的需求,按照《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县教育系统的实际情况,现就2014年我县学前教育及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优先招聘工作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优先招聘的人数

2014年度优先招聘初中教师5名,小学教师12名,学前教育4名,合计21名(招聘学校以及学科分布见附表)。

二、优先招聘的基本条件

1.应聘人员必须符合《教师法》的有关规定,应具有与招聘学段、学科、专业要求相一致的学历和教师资格,非师范类的必须在录用后两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

2.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知识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身体健康;

3.免费师范毕业生按照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与浙江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浙教学[2010]147号)文件规定办理。

三、优先招聘的条件

(一)学前教育

嘉兴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4年幼儿师范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二)义务教育

1.美术、音乐、体育学科(生源不限)

全日制普通高校2014年师范类或者美术、音乐、体育专业类院校(不含二级学院、独立学院及民办院校)本科应届毕业生,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大学期间获得校级年度二等及以上奖学金一次及以上;

②大学期间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称号。

2.其它招聘学科

1)符合以下条件的生源不限,专业必须符合招聘要求(师范类的按教师资格所认定的专业):

①列入“211工程”及以上全国重点高校的2014年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

②2014年应届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2)符合以下条件的限嘉兴生源,专业必须符合招聘要求(师范类的按教师资格所认定的专业):

全日制普通高校文理一类专业2014年本科应届毕业生,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大学期间获得校级年度二等及以上奖学金一次及以上;

②大学期间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称号。

3)符合以下条件的限嘉善生源:

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2014年本科应届毕业生,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大学期间获得校级年度二等及以上奖学金一次及以上;

②大学期间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称号。

四、招聘工作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

(一)招聘程序

(1)学校公布招聘实施方案。有优先招聘指标的学校,根据教育局下达的学科及指标数拟定招聘办法,于2013年12月5日前将招聘方案报教育局人事科审批,方案应包括招聘人数、招聘学科、资格条件、招聘时间、考核办法(笔试由教育局统一组织,面试由具体招聘学校组织安排)及其它有关情况等。审核通过后,于12月6日前在各校网站公布。

(2)报名。各应聘对象于2013年12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到教育局五楼进行报名,按学校、学科报名确认,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符合条件的,领取报名确认单(到学校进行面试需凭确认单)。招聘计划与符合报名条件的人数不足1:3开考比例的岗位,招聘计划相应核减或取消。

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提交的相关材料(必须本人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信函、电话等方式报名):

①自荐书(包含本人学习简历、基本情况、专业水平和能力等内容);

②教务处出具的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③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尚未发证书的,报名时可凭学校有效证明,但聘用报到时应提交原件);

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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