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下半年黑龙江东北石油大学招聘40人公告

2013-12-03 17:08:47阅读:0地区:黑龙江电脑版

2、现场确认需填报本人签字的《东北石油大学应聘人员申请表》(一式两份、见附件2)、《东北石油大学接收毕业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见附件3)并交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

3、各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如为在校生需提供学校学历、学位授予部门提供的能够按期获得学历、学位的证明材料]、外语、计算机等级证书、获奖证书等)。

4、历年来各科学习成绩单,主要科研成果的原件及复印件2份(含论文、著作、获奖和课题)。

5、如发现弄虚作假、所准备材料不齐或不能按规定时间进行现场确认者,将取消其考试资格。

(五)面试

根据不同招聘岗位采取试讲或实践操作等方式,重点考察应聘者的从师素质、专业知识、科研创新能力和授课技能等。面试采取百分制的计分方式,低于60分的学校不予聘用。

 

(六)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

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员的名单。

五、体检与考核

学校委托指定医院对拟录取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按照《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方可录用,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组成考核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主要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考察,同时对应聘者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与签约

(一)根据面试成绩、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同意后,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签订聘用协议(应届毕业生还需签订就业协议书),确立人事关系,正式办理引进手续。

(二)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携带要求的材料入校报到(毕业生持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

七、签约后的管理

(一)按照《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文件精神,学校对新补充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从学校签订聘用协议之日起计算),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

(二)签约后发现新补充人员所提供的材料、证件等有不符合学校规定的,随时予以解聘。

八、联系方式:

监督电话:(0451)53642952(省纪检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室)

报名地点:东北石油大学行政办公楼324室

联 系 人:陈博、赵盎

联系电话:(0459)6504989

电子信箱:rcjlzx324@126.com

九、本通知由人事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东北石油大学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并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批准。

附件:

1、东北石油大学2013年下半年人员招聘岗位.xls

2、东北石油大学应聘人员申请表.doc

3、东北石油大学接收毕业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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