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广播电视台编外聘用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海东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向海东市政府请示同意,新组建的海东市广播电视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新闻采编记者。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办理招聘手续等程序进行。报考者必须具备招聘条件和新闻采编记者资格条件。资格审查将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出现不符合条件的,随时取消其参加招聘资格。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岗位
电视新闻采编记者20名(男14人,女6人)。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热爱广播电视工作,有较强的新闻采编能力,文字功底扎实。
(二)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新闻传播学、汉语言文学等相关专业,并且具备一定的语言表达和写作能力。
(三)年龄28岁以下(1985年11月29日以后出生)。
(四)身体健康(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五)具备招聘广播电视新闻采编记者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六)有相关工作经验、业绩优秀者条件可适度放宽。乐都、平安两台现临聘人员(具有与单位的聘用合同书)在笔试中加5分。
(七)户籍不限。
三、报名方式和时间、地点
(一)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现场缴费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缴费时间为2013年11月29日9时至12月5日18时。报名时需携带本人简历、身份证、学历证明、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一寸免冠彩照3张。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者须缴报考费100元/人。
(二)报名地点:海东市委大院北二楼海东市委宣传部宣传科。
(三)联系人:王莲凤
(四)联系电话:0972—8615520 15997028068
四、考试方式、内容及时间
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成绩按百分比计入综合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参加笔试人员与计划招聘人数按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确定进入面试。
1、笔试:综合试卷一份(主要考察报考者的时政常识、新闻基础知识、新闻写作能力和电视摄像、节目制作的基本知识。)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的时间地点为准。
2、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综合素质。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录用
(一)笔试、面试、体检、资格审核等环节结束后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面向社会公示5天,接受社会监督。无异议者,报招聘领导小组审查同意后,办理相关招聘手续。
(二)凡已批准招聘但未按规定时间报到上岗者,视为自动放弃,其产生的岗位空缺,将从报考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出现总成绩并列者,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低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三)所有被聘用人员均为编外聘用制身份,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工资按照海东最低工资标准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3年一签),聘用期满、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的可续签聘用合同,不合格者不予续签。
(四)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续签聘用合同后,工资待遇按相关规定执行。
(五)单位缴纳“五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金)。
(六)应聘者一经聘用,工作年限不得少于8年。
以上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后决定。
中共海东市委宣传部(代)
2013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