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面试人员确定。根据岗位招聘名额,按同岗位应聘折合后的笔试及技能测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进入面试人员与招聘名额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招聘名额的3倍的岗位,该岗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可全部进入面试。
各岗位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2013年 12月23 日前在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2、面试时间、地点及方式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评应聘者的岗位专业知识及其语言和逻辑思维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责任感和进取心、与人交往的技巧、沟通能力和亲和力、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照统一的评分标准和要求进行,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3、考试总成绩公布
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将在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sctjrsj.gov.cn)公告。
八、体检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报考同岗位应聘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并列,按专业技能(知识)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如专业技能(知识)测试成绩还相同,确定学历高者为体检对象;如前两者均相同,通过加试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相关事宜将在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sctjrsj.gov.cn)公布。
体检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招聘小组或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复检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或体检缺席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考生自己承担。
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体检递补人员考试总成绩并列,按专业技能(知识)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体检对象;如专业技能(知识)测试成绩还相同,确定学历高者为递补体检对象;如前两者均相同,通过加试确定递补体检对象。若递补一次后仍出现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九、考核
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考核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已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十、公示
考核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确定为拟聘人员,在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sctjrsj.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一、聘用及报到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报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填写《通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实行岗位聘用管理。
拟聘人员如系在职人员,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申报办理工作调动手续;如系非在职人员, 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二、纪律与监督
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