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从候录库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忠县公开遴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从候录库公开遴选部分人员到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名额及职位
本次共遴选2人。具体职位及资格条件见《2013年下半年县级机关事业单位从候录库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见附件)。遴选职位有专业要求的,统一参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2013年上半年修订)执行。
二、遴选人员条件
参加个别遴选的人员应是候录库中的候录人员且具备遴选单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三、遴选程序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自行到各遴选单位报名,报名时交验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相应专业技术职称或职(执)业资格、技能资格证书等原件,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
报名时间:2013年12月2日至2013年12月3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地点及联系人:具体见《2013年下半年县级机关事业单位从候录库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
(二)面试
面试由遴选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遴选单位负责通知考生参加面试的时间、地点及其相关面试要求。面试方案分别送县委组织部、县人力社保局审查同意后实施,根据遴选职位岗位履职要求,可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情景模拟、结构化面试、调查研究、面谈等多种方式进行,重点测试应试者的专业素质、业务水平、综合分析能力、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根据工作需要,遴选单位可在面试中组织《职位业务水平测试》,《职位业务水平测试》主要测试遴选职位所需的专业基础知识、专业管理知识和专业政策法规等。
进入面试人员面试时须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三)考察
根据面试情况等额确定考察人选。遴选机关应认真制定考察标准和工作方案,将考察有关事宜书面通知考察人选,并及时与被考察人所在单位进行沟通。考察重点为德、能、勤、绩、廉。考察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考察结果为基本合格及其以下等次的,不能进入下一遴选程序。
四、试用与调动
(一)根据面试、考察结果,确定拟遴选人员,拟遴选人员名单要分别在原单位、遴选机关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县委组织部、县人力社保局按照有关规定向拟遴选人员所在单位发试用通知,试用期为3个月。
(二)拟遴选人员在试用期间,由试用单位进行管理,并负责对其德、能、勤、绩、廉的综合表现严格考核,试用期满后分别向县委组织部、县人力社保局报送试用期间的综合表现及试用合格或不合格的书面报告。
(三)试用期满,对试用合格的,分别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社保局研究同意后发调动通知;对试用不合格的,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社保局书面通知试用人员回原单位工作。
本公告未尽事宜,一律按《忠县公开遴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规定办理。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54246481
中共忠县县委组织部
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