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贵州省六盘水市广播电视台招聘7人公告

2013-11-29 11:54:19阅读:0地区:贵州电脑版

(一)技能测试

在笔试前,由招聘工作组聘请专家对考生进行专业技能水平测试。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由招聘工作组划定最低专业技能测试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进入笔试环节。技能测试后,对报考人员测试分数在最低专业技能测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现场发放《笔试准考证》。

专业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科目为一科,记者岗位笔试内容为:新闻基础知识及新闻写作;编辑制作岗位笔试内容为计算机基础知识和非线性编辑系统使用知识;网络技术岗位笔试内容为计算机基础知识和网络技术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地点等:详见《笔试准考证》

注意事项: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公章的户籍证明)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未完成笔试科目及未取得有效成绩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本次招聘笔试不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三)面试

依据技能测试成绩和笔试成绩之和由高到低按面试人员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2:1比例以内(含2:1)确定面试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技能测试成绩和笔试成绩之和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

面试人员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达不到2:1比例的最后1名考生,其面试成绩须达到本考场当日面试实考考生平均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时间、地点等:详见《面试准考证》。

(四)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技能测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30%,笔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30%,面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40%。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三位数字。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若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面试成绩也出现末位并列的,则技能测试和面试成绩加起来总分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六、体检

体检在市招聘办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体检结果由现场纪检监察人员、体检医生和体检考生本人当场签字确认;对于体检当场能出结果的体检项目,体检考生对体检项目要求复查的,采取当场提出申请、当场复查的方式进行。对于体检当场不能出结果的项目,首次体检不合格的考生由招聘办统一组织复查一次并以复查结果作为最终结论。体检结束后提出的复查申请不予受理。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工作由市招聘办统一部署,六盘水广播电视台具体负责实施。考察政审应当组成考察政审组,考察政审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政审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政审材料、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签订录用后五年内不得调离或报考其他单位协议。

在考察政审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考察政审不合格,由招聘单位报经市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后,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职位不再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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