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下半年湖南省娄底市双峰县事业单位招聘11人公告

2013-11-29 17:40:04阅读:0地区:湖南电脑版

为满足我县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第6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和《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实施意见》(娄人社发〔2012〕161号)的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娄底市人社局批准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职位、名额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和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职位和名额及要求:

双峰县201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见附件)

二、招聘步骤

1.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12月4日至12月6日

(2)报名地点:双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楼办事大厅。

(3)开考比例:招聘计划人数与报考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则该岗位不开考并核减招聘计划数;对特殊岗位,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需降低开考比例的,须经县招聘领导小组审核并报市人社局核准后方能开考。

 

(4)报名要求:

所有报考人员必须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毕业成绩单)、(有相关资格证书的需带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和一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 到指定地点报名。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职位,所提交的报考资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 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所有报考人员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每人交报名考务费200元。

报考人员是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必须出具原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否则,不予报名或聘用。特岗教师不得报名。

2.笔试(播音员职位占总成绩的40%,其他职位占总成绩的60%)

(1)笔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

①文秘职位:笔试公共基础知识占20%、申论占80%;

②播音主持、编辑记者职位:笔试公共基础知识占20%、广播电视新闻采编专业知识占80%;

③水利技术员职位:公共基础知识占20%,水利水电专业知识占80%;

3.面试(播音员职位占总成绩的60%,其他职位占总成绩的40%)

(1)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对象:按招聘计划与面试对象1:2(播音员按1:3,达不到1:3,按实际参考人数确定)的比例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相同的,文秘职位按申论、其他职位按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对达不到上述比例而出现1:1比例参加面试的,须经市人社局批准,同时,其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录取。

(3)面试内容与方式:

①文秘、水利水电技术员:主要测试参考对象所具备的综合分析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②编辑记者:由专家评委根据应聘者回答问题的专业知识掌握程度、语言组织能力和表述时的普通话水平以及仪表形象现场评分。

③播音员:分出镜、才艺表演。出镜播音稿为指定稿和自选稿各1篇,自选稿要求为新闻特写或人物通讯,500字左右;才艺表演由应聘者根据自身特长选择演唱、小品、朗诵等形式均可。专家评委根据应聘者语言表达能力、表述时的普通话水平以及仪表形象、上镜播音时的综合效果和才艺表演现场评分。

面试评委为7-9人。

 

三、体检

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之和为考生综合成绩(折算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原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 行)的通知》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并统一组织参加体检人员到指定的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 检,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由本人承担。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对自动放弃和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从报考同一 岗位参加面试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合格后递补为考核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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