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新乡延津县招聘120名教师公告

2013-11-28 13:12:58阅读:0地区:河南电脑版

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考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同一岗位招聘人数1: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对体检未到的或不合格的依次递补,体检参照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项目和标准。

(四)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在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当出现末位并列超计划时,可争取或调剂名额;未能实现的,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如笔试成绩相同,则依照学历高低、专业对口程度、获奖情况的顺序等额确定拟聘人员仍不能确定时,通过加试按成绩高低聘用。对拟聘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经公示有异议且调查核实后应当取消的,根据上述办法依次递补。

(五)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核情况,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凡被聘用的,由用人单位和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5年内不得申请调动。聘用人员的档案由延津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实行人事代理, 解决全供事业编制,试用期1年。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予以考核,合格者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提出解聘意见,到聘用审批机关备案。被解聘人员,由户口所在地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推荐就业或自主择业。

四、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延津县人民政府网(www.yanjin.gov.cn)进行发布。

五、纪律要求

(一)按照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27条,实行回避制度。

(二)自始至终充分体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为应聘人员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对政策规定、运作程序、方式方法等凡能公开的一律公开,对笔试、面试、聘用结果予以公示。在招聘工作中,监察部门进行全过程监督。

(三)招聘工作人员要认真执行政策规定,严格遵守招聘程序,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不得随意扩大招聘范围,改变招聘程序,或擅自降低聘用条件和标准。对违纪、失职行为,将受到责任追究。

(四)应聘人员要自觉遵守招聘工作规定和纪律,听从安排,服从分配,否则不予聘用。

本次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373-7691035(报名期间)、0373-7696626(报名时间以外);监督电话:0373-7696111。

附件:2013年延津县招聘幼师报名表.doc

延津县公开招聘乡(镇)幼儿园教师领导小组

2013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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