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待遇、管理
公示期满无异议,经镇招考领导小组同意后,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并由永昌镇人民政府分配至相关社区工作,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每人每月工资1500元。试用期结束,经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上岗,人员身份为临聘人员,待遇按社区干部相关规定执行。
永昌镇社区工作人员招考工作领导小组
2013年11月27日
(六)待遇、管理
公示期满无异议,经镇招考领导小组同意后,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并由永昌镇人民政府分配至相关社区工作,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每人每月工资1500元。试用期结束,经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上岗,人员身份为临聘人员,待遇按社区干部相关规定执行。
永昌镇社区工作人员招考工作领导小组
201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