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重庆市长寿区社区矫正协管员招聘公告

2013-11-27 18:50:41阅读:0地区:重庆电脑版

重庆市长寿区司法局

重庆市长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开招聘社区矫正协管员简章

为满足我区社区矫正工作需要,长寿区司法局、长寿区人力社保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矫正协管员(非在编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名额

招聘社区矫正协管员10名。

三、招聘范围

常住户口在重庆市范围内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男性,年龄在18-35周岁(1977年11月30日至1996年11月30日期间出生);

(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四)招聘专业为法学类、司法执行及技术类、中国语言文学类、心理学类、计算机类,详见附件1《专业指导目录》;

(五)熟悉计算机操作;

(六)具有良好的品行,自愿从事社区矫正工作,作风正派,遵纪守法;

(七)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其中:身高1.65米以上,双眼矫正视力4.8以上。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招聘对象: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受过党纪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政纪记大过以上处分的;

5.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的;

7.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8.其他不宜从事司法行政工作的。

五、招聘程序

招聘采取报名、笔试、计算机技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的方式进行。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11月18日至11月22日,11月25日至11月29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2.报名地点:长寿区司法局314办公室(长寿区桃花新城行政中心六家联建楼3楼)。联系人:朱江 联系电话:023-40661108,13628342494。

3.报名手续: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经初审合格者,交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并填写《报名登记表》。经审查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不予报名。

4.领取《准考证》:经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于12月2日至3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在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二)笔试

笔试内容为机关公文写作,分值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三)计算机技能测试

计算机技能测试内容为计算机word文档操作、excel表操作技能,在计算机上进行实作考试,分值为100分。计算机技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四)面试

根据笔试和计算机技能测试成绩,按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分值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笔试成绩×40%+计算机成绩×30%+面试成绩×30% 。

(六)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进入体检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以笔试、面试、计算机技能测试成绩的顺序确定)。身高、视力标准按招聘简章执行,其余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不合格者,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七)政审

体检合格者由重庆市长寿区司法局按有关要求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出现空缺时,仍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及待遇

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由重庆市长寿区司法局在长寿区司法局网站、长寿政府门户网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试用三个月,试用期内由长寿区司法局组织岗前培训与试用期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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