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辽宁大连金州新区招聘社区工作者公告

2013-11-27 18:51:24阅读:0地区:辽宁电脑版

为满足我区社区建设工作需要,根据中共大连市委、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和谐社区建设的意见》和中共大连市委组织部、大连市民政局《大连市2011年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导方案》以及金州新区管委会《关于印发金州新区招聘社区工作者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大连金州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主要从事社区居委会的工作。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社区工作者35人。具体需求计划见附表。

二、招聘条件

㈠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热心公益事业,热爱社区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

3.截止到2013年6月30日,年龄在45周岁(含45周岁)以内。

4.户籍在金州新区行政区范围内,身体健康。

㈡加分

在综合知识考试时,具备下列条件享受加分待遇:

1.中共党员加 2分。

2.低保户、重点优抚对象、残疾人家庭的子女和现役军人配偶加 2分。

以上加分项目不可兼得。

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三、报名

(一)发布公告:

在大连金州新区政府网站(www.dljz.gov.cn)、金州新区电视台、《大连开放先导区》报、各用人街道办事处及所辖社区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方式:

 

各用人街道办事处采取现场报名的办法进行。

(三)报名时间: 2013年11月28日至11月30日上午08:30-11:00、下午13:30-16:00(周六不休息)。

(四)报名地点:

各用人街道办事处。

(五)报名程序:

1.提交报名申请及信息。由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本人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明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份)到街道办事处报名。符合加分条件的需一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近期1寸免冠彩照4张,填写《2013年大连金州新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现场领取)。

2.符合条件的报名者在12月5日到原报名处领取《招聘社区工作者准考证》,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六)报名要求

报名采取诚信承诺制。采取报名时审查和考核中审查相结合的方法,确认其考生所提供证件的真伪,一经发现问题,取消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只允许选择一个招聘的街道办事处,并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经查实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考试资格。

四、聘用考试、计分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二项分值均为100分。

㈠笔试

全区统一组织笔试。笔试内容主要包括近两年国内时事政治、大连市和金州新区重大事项、社区建设基础知识、行政能力测试(参考公务员行测)。

㈡面试

1.全区统一组织面试。

入围成绩=笔试成绩+加分数,由高到低按招聘社区工作者数量1:2进入面试。最后入围人员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面试。

2.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时间为5分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实际工作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和岗位实际工作能力等。

3.面试时间,入围考生可登陆大连金州新区政府网站查询。参加面试时,报考人员必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和《招聘社区工作者准考证》,证件不全的不得参加面试。

4.现场公布面试成绩,考生本人在成绩单上签字。

㈢总成绩核定

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数)×70%+面试成绩×30%


五、聘用方式

根据应聘者的总成绩,由高到低聘用。如总成绩相同,不能确定拟聘用人员时,以笔试成绩高的为聘用人员。

六、审核确定

由区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纪委(监察局)和相关街道办事处,以应聘者报名的街道为单位,根据应聘者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拟定聘用人员,经政审、公示后确定。

七、公示和聘用

经考核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大连金州新区政府网站和各用人街道办事处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分享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