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甘肃平凉华亭县公益性岗位招聘100人公告

2013-11-27 18:51:35阅读:0地区:甘肃电脑版

为了全力组织实施“大学生就业工程”,促进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为县域经济快速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人才保障,根据省、市高校毕业生就业相关政策要求,结合全县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现状,现就华亭县2013年选拔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拔计划

2013年选拔100名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

二、选拔范围

2013年毕业,尚未就业,且报名参加华亭县2013年县选“四支”招募选拔考试未被录取的高校毕业生,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1.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学兼优;

2.热爱基层工作,服从组织调配,能吃苦耐劳,具有奉献精神;

3.身体健康,志愿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

选拔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不限专业。

三、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11月29日至30日,共2天。

2.报名地点:县人社局二楼人才中心办公室。

3.报名方式:由本人持《就业报到证》、毕业证、身份证原件现场报名。

四、选拔上岗

1.确定人选。待报名结束后,如报名人数超出计划指标,将按照2013年县选“四支”选拔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选拔人员。

2.审批上岗。对拟选拔人员资格和条件进行进一步复审,选拔的从事公益性岗位服务工作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为一年。

五、政策待遇

1.选拔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补助1080元,其中:由县人社局负责为聘用人员办理工伤保险,并发放生活补助800元/月,资金从再就业资金中列支。在享受以上待遇的同时,由各用人单位给每位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每人每月发放不低于280元的生活补助。

2.从事公益性岗位服务工作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合同期满后,自行解聘,解聘后生活补助停发,与县人社局及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自行解除,毕业生自主择业。

3.选拔从事公益性岗位服务的高校毕业生在聘用期内,仍可参加省、市、县组织的各类就业考试,对落实了就业单位的,县人社局为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

4.选拔从事公益性岗位服务的本科以上学历普通高校毕业生,在聘用合同期内,如参加县内组织的就业选拔考试,笔试成绩加5分。

华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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