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体检和考察
1、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由中心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2、考察 考察由中心组织实施,考察内容包括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同时对被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四)公示和聘用
中心在考察工作结束后一周内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经上级主管部门和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办公室审批后,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因拟聘人员自动放弃、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后,依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严格履行体检、考察、公示等相关程序。
三、其他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中心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报请有关部门处理。
本次公开招聘中心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中心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四、咨询电话、举报或投诉电话
咨询电话:27726339 举报或投诉电话:23919114
附件:天津市残疾人教育培训中心2013年公开招聘行政后勤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二○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