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广州市白鹤洞街招聘党政办文秘公告

2013-11-25 21:20:19阅读:0地区:广东电脑版

根据工作需要,本街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党政办文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单位、职位

荔湾区白鹤洞街道办事处党政办文秘1名,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

4、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时间计算截止至2013年11月30日;

5、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有文字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6、无犯罪记录。

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申请。

三、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公布职位

11月22日起在荔湾区政府网www.lw.gov.cn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时间:12月2日至12月6日。

2、地点:荔湾区白鹤洞街道办事处2楼党政办(荔湾区培真路2号之一)。

3、联系人:张小姐,联系电话:81800393。

(三)注意事项

报名人员应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提交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居民户口簿、工作证或失业证(有工作单位的需持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有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照2张。报名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和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 取消聘用资格。

(四)笔试

笔试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应聘者文字综合能力。根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和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一定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应聘者口头表达、综合分析能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初定人选

笔试、面试综合成绩达不到60分的不予录取。从笔试、面试综合成绩达60分以上者(含60分)中根据笔试、面试的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政审、体检对象。

(七)政审、体检

对初定人选进行政审,对有工作单位的,主要调查其工作表现和能力,受奖惩情况;对失业人员,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或社区居委会了解其现实表现、身体状况,有无犯罪记录等。

组织初定人员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费由应聘人员负担,若出现体检不合格,将根据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八)聘用

政审、体检合格者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经考核被证明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满聘用人员年薪60000元(含五险一金)。

(九)其他

本次招聘工作监督、咨询电话为81800393。

附件:白鹤洞街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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