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管理试行办法》和《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管理实施细则》规定,中共深圳市龙岗区委组织部(编办)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普通雇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考辅助管理类普通雇员4名、专业技术类雇员1名,详见《中共深圳市龙岗区委组织部(编办)公开招考普通雇员计划表》(附件)。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愿意履行雇员的义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持有《深圳市普通雇员基本素质测试合格证》;
(五)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六)不受理下列人员的报考申请:
1、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2008年11月以来参加本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在校生(即2014年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本次不得报考。
三、招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考者须本人到场,不可委托他人代报名。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报名时间:11月25日(周一)至11月29日(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以及11月30日(周六)上午9:00-11:30。报名地点:龙岗区政府大楼5楼1515室。联系人:田良岳,联系电话:28909790。
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初审,须提供如下材料:
1、《中共深圳市龙岗区委组织部(编办)公开招考普通雇员报名表》(需贴照片,可在龙岗党建网、龙岗政府在线网下载);
2、身份证、户口本(验原件留复印件);
3、《深圳市普通雇员基本素质测试合格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4、毕业证、学位证、文凭验证证明;
5、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可在龙岗党建网、龙岗政府在线网下载);
6、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其中,工作经历证明需由考生现工作单位盖章确认并提供社保清单,中共党员证明需由考生所在党支部或党总支盖单确认)。
考生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所提供的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若无法联系后果自负。除文凭验证证明和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可在现场签订承诺书,并在资格复审前提供,其他材料必须齐全,否则不给予报名。
资格初审只是对考生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区委组织部(编办)办理雇用手续时的复审结果为准。
(二)考试
1、考试方式采取面试、加试(个别职位除外)的方式进行(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结束后,以下职位需进行加试。其中:党建微博管理雇员职位、信息维护雇员职位需加试计算机操作,关心下一代工作文秘雇员职位需加试写作,电教制作与管理雇员职位需加试实际操作。加试均在面试后分职位进行。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职位1:6的比例,确定入围加试的考生。
3、考试成绩计算方法:不需加试职位,面试成绩为最后总成绩;需加试职位,总成绩计算方式为:面试×50%+加试×50%=总成绩。总成绩设合格线,合格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考生,不具备该职位聘用资格。
4、各职位依考生总成绩高低顺序,按该职位最终雇用名额等额确定体检及考核人选。如招考职位的考生总成绩均低于60分以下的,取消该职位人员的聘用。
(三)体检与考核
体检由区委组织部(编办)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职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对于体检合格的拟雇用人员由区委组织部(编办)负责对其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职位的相关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体检、考核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不予雇用。
(四)雇用公示
经考试、体检、资格复审和考核合格的拟雇用人员,将在龙岗党建网、龙岗政府在线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五)办理雇用手续
拟雇用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雇用的,办理雇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