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南京市江宁区新教师招聘公告
为适应本区社会事业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宁委办发〔2011〕83号)有关规定,经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为公开、公平、公正地做好南京市江宁区公办中小学(包括江宁中专校)、幼儿园公开招聘新教师应聘考试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总量控制,优化结构;坚持自愿报名,凡进必考;坚持双向选择,择优聘用。
二、教师需求
中小学、幼儿园、中专校新教师需求专业及人数为(共248名):
学科学段 | 合计 | 中文 | 数学 | 英语 | 政治 | 历史 | 地理 | 物理 | 化学 | 生物 | 计算机 | 音乐 | 体育 | 美术 | 科学 | 电子电工 | 机电 | 汽车运用与维修 | 旅游 | 幼教 |
中学 | 25 | 2 | 2 | 2 | 2 | 2 | 2 | 2 | 1 | 1 | 2 | 2 | 4 | 1 | ||||||
中专校 | 5 | 1 | 1 | 2 | 1 | |||||||||||||||
小学 | 188 | 70 | 50 | 20 | 6 | 8 | 20 | 6 | 8 | |||||||||||
幼儿园 | 30 | 30 |
以上需求数可因学校办学规模调整及报名、用人要求作相应调整。
科学学科可由科学与技术教育、物理、化学、生物专业的考生报考。
三、报名条件
报名人员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必须是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合格毕业生,符合学科需求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2014年师范类本科毕业生(不含非江宁生源免费师范生);2014年学前教育师范类大专及以上毕业生。
2.所学专业与中专校招聘的专业相同或相近,拟取得教师资格(2014年8月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的2014年非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3.南京生源2012年、2013年师范类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学前教育师范类学历可放宽至大专),已取得教师资格证,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