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重庆奉节县第四季度教育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13-11-25 21:25:06阅读:0地区:重庆电脑版

奉节县2013年第四季度公开招聘教育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为加强我县专业人员队伍建设,优化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结构,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

招聘名额105名,其中教育事业单位100名,非教育事业单位5名。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详见《奉节县2013年公开招聘全民所有制教育事业单位优秀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奉节县2013年第四季度公开招聘非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览表》。研究生和“985”工程高等院校重点本科毕业生,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同意后,可不受岗位名额限制。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品行端正,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4、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84年11月24日及以后出生),研究生可放宽到35周岁及以下(1977年11月24日及以后出生)。

5、在校期间无处分、专业科目无补考。

6、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7、下列情形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劳动教养、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本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未满服务期也未解除选派协议的选派大学生;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全日制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学历及相关条件

1、教育事业单位

(1)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

(2)考生应为全日制普通高校2014年应届毕业生且毕业时能取得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报考职教中心专业课的非师范专业毕业生,教师资格证获取时间可放宽到2015年12月底)。

(3)除职教中心建筑、数控、公共事业管理(城市建设方向)和特教学校的特殊教育岗位,特别优秀者学历可放宽到专科外,其余各岗位,要求具备全日制普通高校二本及以上学历。

(4)报考奉节中学、永安中学、夔门高中、职教中心高中文化课教师岗位要求师范大学或国家“211”工程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师范类毕业。

(5)全日制师范类硕士研究生、国家“985”工程高等院校重点本科毕业生直接进入面试,经体检及考察合格后,与用人单位直接签订就业协议。

2、非教育事业单位

(1)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一致。

(2)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含2014年应届毕业生)。

(三)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报名

(一)教育事业单位报名时间地点

2013年11月24日:

报名时间: 10:00—12:00

报名地点:三峡学院(招生就业处)

2013年11月25日:

报名时间: 9:30—11:30

报名地点:长江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

2013年11月26日:

报名时间: 9:30—11:30

报名地点:西华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

2013年11月27日:

报名时间: 9:30—14:00

报名地点:重庆师范大学(校友会就业指导中心五楼)

符合招聘范围和条件的考生可自行选择以上四个报名点之一报名参考。

(二)非教育事业单位报名时间及地点

2013年11月27日:

报名时间: 9:30—11:30

报名地点:重庆师范大学(校友会就业指导中心五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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