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云南昭通市招聘教师公告

2013-11-25 21:25:45阅读:0地区:云南电脑版

(二)考点设置在昭阳区(具体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三)考试科目、内容及相关规定

考试以闭卷方式进行,满分200分。考试科目设专业知识和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幼儿园的是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幼儿卫生学)(合卷)两个科目,每科各100分。

1、专业知识

专业知识考试范围以现行高等师范院校、中等师范学校及现行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教材为参考教材。

(1)中专学校、特教学校的专业考试科目以《昭通市2013年中专、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岗位设置表》备注栏中明确的考试科目为准。

(2)中学(含高中、职业高中、初中)设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体育、美术、音乐、信息技术、教育心理学等14个学科。

(3)小学设语文、数学、英语、美术、音乐、体育、信息技术等7个学科。

(4)幼儿园设幼儿教育1个学科。

2、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合卷)

(1)中学的(含中专、高中、职高、初中)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以教育部人事司、教育部考试中心制定的《教育学考试大纲》及《教育心理学考试大纲》(适用于中学教师资格申请者)为考试范围。

(2)小学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以教育部人事司、教育部考试中心制定的《教育学考试大纲》及《教育心理学考试大纲》(适用于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者)为考试范围。

(3)幼儿园的教育学、心理学、卫生学考试以教育部人事司、教育部考试中心制定的《教育学考试大纲》、《心理学考试大纲》、《卫生学考试大纲》(适用于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者)为考试范围。

3、报考少数民族双语教师岗位的,需面试本民族语言,面试工作由设岗县区教育局、民宗局负责组织,面试合格者方可录取。

(四)领取准考证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3年12月5-6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地点:昭通农业学校(地址:昭通市昭阳区昭阳大道378号)。

领取准考证时需本人持身份证和考生报名回执单方可。

(五)考场开放时间:12月6日下午15:00—18:00

五、加分政策

(一)原民办教师或代课教师报考本人户籍地或代课地所属县区岗位的,专科及其以上学历的每满一年教龄加3分(以学年计算),中师和幼儿师范学历的每满一年教龄加2分((以学年计算),加分最高分值为30分。

(二)对昭通市优秀运动员,依照《昭通市人事局、昭通市文体局、昭通市教育局关于对优秀运动员就业升学给予政策性优待的通知》(昭市人通〔2008〕89号文件)精神执行加分,但所加分值只计其中最高一项。

(三)按照《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确定的革命烈士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下同)考试成绩加5分,资格复审时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颁发的《革命烈士证明书》及户口证明(需证明与烈士间的关系);对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的子女,考试成绩加3分,资格审核时需提供民政部门认定并颁发的《人民警察因公牺牲证明书》及户口证明(需证明与因公牺牲人员的关系)。

以上三项加分,若有并列加分项,只选择最高一项给予加分,不累计加分。

六、聘用审批

(一)确定拟录人员

考试成绩公布后,由各县区教育局按加分政策规定给予加分,并及时公布最终成绩。政策加分工作结束后,各设岗位县区教育局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所设学科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同一学科最后一个岗位出现相同分数的,加考面试,面试分数高者进入体检人员名单。面试工作由设岗县区教育局组织。

(二)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由各县区教育局根据相关规定自行决定并组织进行,报考市直各学校的考生由昭阳区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云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若出现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各县区教育局依次进行递补。

(三)公示

体检工作结束后,各县区教育局对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五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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