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时间:2013年12月4日上午9:00-10:30
报名及考核地点:贵州市花溪区贵州大学北校区中山苑贵州大学招生就业处大厅
考核时间:2013年12月4日上午10:30-12:00
考点五:四川大学
报名时间:2013年12月5日上午9:00-10:30
报名及考核地点:四川大学望江校区就业指导中心附楼01号教室(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南一段24号)
考核时间:2013年12月5日上午10:30-12:00
考点六:四川农业大学
报名时间:2013年12月6日上午9:00-10:30
报名及考核地点:雅安市新康路46号 逸夫楼学生就业指导综合报告厅
考核时间:2013年12月6日上午10:30-12:00
(三)报名要求:应聘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2014届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相应证明和《就业推荐表》)、《垫江县2013年下半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2张(彩色)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经资格审查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
(四)考核内容及方式
考核主要考察考生综合素质,分值100分。考核方式采取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内容为专业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求职动机与拟聘职位匹配性等。招聘考官组根据面谈现场评分,并按得分从高到低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拟签订协议人选。考核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拟签订协议人选。
五、签订协议
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结合各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拟签订协议人员,由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现场签订聘用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六、资格复审
与招聘单位签订协议的人员于2014年7月10日前提供本人毕业证、学位证、交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科进行资格复审,个人(含往届生)档案邮寄到垫江县人才交流中心,由县人社局会同相关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资格复审出现不合格,缺额不递补。
七、体检
经资格复审合格者,在规定时间和地点进行体检。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要求执行。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招聘单位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疑义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不递补。
不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其后果自负。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县人社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并对其思想政治情况、道德品质、业务能力、是否需要回避(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其缺额不递补。
九、信息发布
招聘简章等相关信息请登录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djxrlsbj.gov.cn/)和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cqhrss.gov.cn/u/cqhrss/)查询。同时在有关大学招生就业网上发布。
十、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准考证号、招聘单位等。
十一、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报县人力社保局审批。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并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