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新疆自治区招商发展局事业单位招聘2人公告

2013-11-22 19:08:22阅读:0地区:新疆电脑版

(2)面试入围人员确定: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每个岗位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若出现放弃面试人员或资格审查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可根据笔试合格成绩排名次序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3)面试入围人员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自治区招商发展局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面试入围人员需持下载的《报名表》、准考证以及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工作经历、工作年限、工作岗位等相关证明,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通过者由自治区招商发展局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xjrs.gov.cn)、新疆招商网(http://www.xjzsw.gov.cn)上公布资格审查合格的面试入围人员名单。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xjrs.gov.cn)、新疆招商网(http://www.xjzsw.gov.cn)。

(2)面试满分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招聘人数与实际进入面试人数为1:1入围比例要求的岗位,由自治区招商发展局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确定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通过者根据总成绩进入下一环节。如有放弃者,可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

(4)面试成绩出来后,由自治区招商发展局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xjrs.gov.cn)、新疆招商网(http://www.xjzsw.gov.cn)上向社会公布面试成绩、总成绩、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


(四)总分计算方法:

管理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专业技术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八、体检

拟录用人员由自治区招商发展局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录聘资格。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自治区招商发展局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另选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因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体检所造成的岗位空缺,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九、考察

(一)自治区招商发展局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推荐录用人员进行全面审查考核。着重考核应聘者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情况。应提供拟录用人员毕业院校或原单位出具的该应聘者在校或工作期间思想政治表现材料,并加盖学校或单位公章。如无工作单位者,居住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二)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有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应聘者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因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

十、确定拟录用人员

自治区招商发展局将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推荐录用人员进行审议,确定拟录用人员。

十一、公示

经自治区招商发展局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的录用人员,将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xjrs.gov.cn)、新疆招商网(http://www.xjzsw.gov.cn)上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

十二、办理录聘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自治区招商发展局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认定,办理录用手续。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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