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重庆市荣昌县招聘43名教师公告

2013-11-20 23:18:00阅读:0地区:重庆电脑版

(四)政审

体检合格者,由荣昌县人力社保局会同荣昌县教委、招聘单位对其政治思想、德才能力、现实表现等统一组织政审。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符合条件者,取消聘用资格。

因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而造成岗位出现空缺时,不予递补。

(五)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荣昌县教育信息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荣昌县人力社保局办理相关手续,按《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重庆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福利待遇。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任;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六、纪律要求

招聘2014届免费师范毕业生,是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附件:荣昌县招聘免费师范毕业生岗位计划.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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