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四川西昌市教育事业单位招聘151人公告

2013-11-20 23:18:26阅读:0地区:四川电脑版

 

3、12月4日至5日下午5:00在四川师范大学本部桃李园三楼招生就业处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及缴费工作。

(二)资格复审时应出具的手续:

1、未毕业的考生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2014年应届毕业生证明、《成绩单》(各科成绩均在及格以上且专业科目未出现补考)、《身份证》(或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

已毕业的考生需提供《毕业证》(如录取后,档案记载的各科成绩均应在及格以上且专业科目未出现补考)、《学位证》(本科以上毕业生)、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报考工读学校法制教师岗位及舞蹈岗位的毕业生除外)、《身份证》(或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曾经在国家行政、事业单位就业后辞职的考生必须现场出具原工作单位所属的人事或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下发的书面辞职证明文件,时间为资格复审之前。如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录聘资格)。

2、报名表1份(现场打印);

3、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招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考生有不符合岗位要求、违反本简章规定或使用虚假信息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录聘资格;

4、考生在考聘期间(考试时除外)必须保持在网上填报信息时所留电话通讯畅通,否则因通讯问题(如考生联系电话号码留错、所留电话无通讯信息、欠费停机等)联系不上的,视为自动放弃;

5、12月7日下午14:30至17:00在四川师范大学本部桃李园三楼招生就业处发放《准考证》(代领者须出具考生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三)开考比例及岗位调整

1、直接考核招聘岗位按省州文件规定不设置开考比例,如缴费成功人数低于岗位招聘人数,相应调整或者取消该岗位考聘名额,调整后的名额用于报考人数相对较多的其它岗位。

2、考试招聘岗位以招聘岗位计算,实际缴费成功人数与拟考聘人数之比不得低于3:1(紧缺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招考现场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放宽到2:1)。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调整或者取消该岗位考聘名额,调整后的名额用于报考人数相对较多的考聘岗位。

3、岗位调整情况将于笔试前在西昌教育网、西昌人事考试网上向社会公布。取消岗位后涉及考生所缴纳的考务费用,在西昌市招考工作组退费。

五、考试和考核

(一)考试和考核方式

1、直接考核招聘岗位只进行说课考核。

 

2、考试招聘岗位采取笔试和说课相结合方式进行(笔试为两科:教育公共基础科目和专业科目)。考试总成绩的计算办法:

笔试成绩=教育公共基础科目成绩×30+专业科目成绩×70;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说课成绩×60。

(二)考试内容

1、公共科目:教育公共基础科目(含《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学》),请参阅《四川省中小学公开考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川人社发〔2012〕145号)所列的知识内容(请考生自行上网查询),卷面满分100分。

2、专业科目:考试内容为招考岗位所涉及的学科专业知识,卷面满分100分。

3、说课:通过说课方式考核考生的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满分100分。

4、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进入说课的人员另行缴纳说课考务费80元。

(三)笔试

1、本次笔试考点设在四川师范大学。在四川师范大学、绵阳师范学院和西华师范大学通过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均在四川师范大学参加笔试。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定于2013年12月8日上午,笔试时间和考室详见《准考证》。

3、考生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4、笔试工作结束后,根据每个岗位的考聘人数,按笔试折合后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2:1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说课人员名单(若同一岗位中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可一并进入专业科目笔试和说课)。

如出现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岗位,该岗位进入说课考生的教育专业科目笔试成绩不得低于教育专业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教育专业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为:实际参加教育专业科目笔试考生的平均分的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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