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选调9人公告

2013-11-18 22:22:37阅读:0地区:湖南电脑版

因工作需要,郴州市北湖区区委组织部、区审计局、区财政局三部门,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9名具有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身份的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实行统一报名,统一考试。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条件及范围(见附件)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11月25日至11月28日。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2张近期同底彩色2寸照片,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并加盖所在地组织人事部门公章。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各职位选调人数与报名人数需达到1:3的比例方能开考,否则,相应减少选调的职数。报名及考务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200元/人。

2、领取准考证。凭身份证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12月2日、3日,领取准考证地点:北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07室,联系电话2167127。

三、笔试

笔试时间:12月6日上午9:00—11:30。笔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及写作。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四、面试

面试时间:12月8日下午。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各职位实际选调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参加面试。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谈的方法进行。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体检时间:12月9日。面试结束后,将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选调职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

体检工作参照国家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凡不参加体检或在体检中弄虚作假的,取消录用资格。

六、考察

考察时间:待定。考察接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与拟选调职位的要求,采取走访原所在单位座谈和查阅人事档案等各种形式,对考察对象进行德、能、勤、绩、廉等5个方面进行全面考察。

七、公示:

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各个阶段的工作完成后,将结果公示7天。公示期内,受理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的举报人的举报。区纪委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八、确定人选:

公示期满后(公示期7天),报区考试录用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录用人选,试用期3个月合格后,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附件:选调岗位、条件及范围.xls

北湖区考试录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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