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广东惠州市惠阳区镇(街道、开发区)统计站招聘8人公告

2013-11-18 22:36:45阅读:0地区:广东电脑版

惠阳区镇(街道、开发区)统计站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考试已结束,因部分职位达到合格分数线考生数小于招聘职位数,出现职位缺额。根据我区镇级统计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对缺额职位进行补充招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惠阳区各镇(街道、开发区)均设立统计站,为其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股级建制,业务接受区统计局的指导。主要职能是组织实施辖区内统计工作,负责辖区内各项统计调查、普查数据的采集、审核、整理和上报工作;组织开展辖区内统计分析和统计监测工作;负责辖区内村(居)委和企业的统计基础规范化工作。

二、招聘职位和人数

根据职位缺额情况,有关镇(街道、开发区)招聘工作人员共8名,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三)惠州市户籍;

(四)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五)具有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四、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和相关规定,经费由镇级财政自筹,聘用后须在所聘用岗位服务满5年以上。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2013年11月29日及12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三)报名地点:惠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咨询电话:0752-3768311。

(四)报名要求:

1、填写《惠州市惠阳区镇(街道、开发区)统计站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二份,表格见附件2。

2、区人社局会同区统计局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向通过审查的人员发放准考证。

3、报考者报名时需携带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计划生育证明、工作单位证明原件等及以上证件复印件各2份;符合加分条件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惠阳区大学生村官须提供区委组织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4、已参加第一次招聘的人员不需重新提供第3项材料。

5、报名填写的资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

六、考试与考核

考试直接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不予聘用,取消奖励加分。考生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和奖励加分合计而成。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主要是对应试者进行综合能力测试。

3、命题方式:委托上级相关部门命题和评卷。

4、成绩计算及查询:笔试按百分制计算成绩。成绩将按规定时间在惠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惠阳统计信息网公布,考生可登陆网站查询。

(二)奖励加分

奖励加分按从事统计工作年限和取得统计从业资格分别计算,加分情况须在本镇(街道、开发区)进行公示。

1、在本镇(街道、开发区)统计站从事统计工作每满1周年的加1分,最多加5分。从事统计工作的年限须经区统计局审核确认。

2、取得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加1分。

(三)同分增加面试

如报考同一职位出现2名及以上考生总成绩相同,增加面试考核,按成绩的高低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四)体检

根据每个职位考试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从考试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文件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按报考同一职位总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组织考察

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文件执行。

七、公示与聘用

(一)公示。根据考生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并将拟聘人员名单在相关网页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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