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全县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经县编制委员会同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9名专业技术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条件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49名,具体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见附表。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附表中要求的岗位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不良行为记录;
3、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热爱医疗卫生事业,身心健康;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受理报名: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审查的;
2、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被劳动教养的;
4、本县在编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及办法
招考工作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11月25日——11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
2、报名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培训中心(秋潭路人社局1楼大厅,联系电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17—5336021,县卫生局:0717—5333402)。
3、报考材料:应聘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明、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照3张到现场报名,也可集体报名,报名考试费按物价核定标准收取。
4、报名要求:每人限报一个岗位。①现场报名:应聘人员持相关证件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名,经资格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登记表》。②集体报名:报考人员可于11月26日前到所属卫生医疗单位报名,填写《报名登记表》一份,各卫生医疗单位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初审后,于11月27日前将报名材料及费用统一报县人社局。
5、在规定的时间内,县人民医院岗位招聘职数与报考人数比例不得低于1:3。乡镇卫生院岗位招聘职数与报考人数比例不得低于1:2。
(二)资格审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局组织专班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于11月29日下午5:00前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培训中心领取《笔试准考证》。
(三)考试。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考生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在宜昌市服务或宜昌市生源在湖北省服务且服务两年以上考核合格“三支一扶”报考人员,应填写《长阳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政策优惠申请表》(长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经相关部门审核确认盖章,于笔试前一天提交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培训中心,笔试成绩加5分。
1、笔试。笔试分专业进行,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基础理论及专业知识。其中,专业知识分医疗类(含临床医疗、医学影像)、中医类、护理类、财务管理类、公共卫生管理类、管理类。
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为2013年11月30日上午9:00至11:30,地点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需持《笔试准考证》及身份证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加分人员名单、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方案于12月3日一并在长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
2、面试。面试满分100分。根据笔试成绩,县人民医院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乡镇卫生院岗位按1:2(参加笔试人员超过1:3的,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有弃权者,经确认后可按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职业综合素质及相关能力(护理专业含操作技能)。
面试时间:12月7日,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长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面试考场由考官9人组成,面试成绩当场宣布,具体面试方案请关注上述网站。面试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报到者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